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布202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
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、区直及市驻区各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清理工作的部署,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根据清理结果,继续有效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,现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。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
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
2026年9月7日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.doc